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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方选择了加工品种和加工数量后,就可以签署一到三年合同。按照国际惯例,接纳定单时需交纳一定的合同定单订金。合作定金是根据合作方所加工费3%收取的。如合作方年加工费是20万,那就需交纳20万元×3%=6000元。当合作方加工的第一批产品交回时,订金全额退还给合作方,从第二批产品开始无须交纳任何费用。企业对合作方进行免费培训,直到会做为止。原材料免费发放,产品批交批结,加工费现金结算,运输费由企业承担。 一、人员条件:由于加工产品纯手工制作,合作方在组织人员时一定要组织45岁以下的人员来生产,生产人员要保持心细、心静的工作状态,如果合作方能组织到10人以上的心灵手巧的人员,合作方就有相对可观的利润,就更有利双方的合作。
二、生产条件:生产串珠类、编织类产品,只需简单的工具和简易的操作台面,即可集中生产,也可以分成家家户户加工。电子产品只需电烙铁、焊锡、斜口剪、照明电等即可生产。 三、合作方在合作前注意几点: ●合作方在选择加工项目时,一定要针对当地人员的实际情况,先从简单的产品做起,等生产人员能熟练操作后,再考虑复杂的产品。 ●合作方最好能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,否则管理不善,会大大降低合作方的利润。 ●由于企业实行严格的区域保护,各地欲加盟的客户在来企业前,请先向企业咨询当地是否名额空缺,再确定来广州的时间,以便我们安排接待及订返程车票。 四、企业对合作方的义务 ▲企业提供合作方每年所需生产量的原材料; ▲办理1—3年授权成立加工分厂合同,期满优先续约; ▲当合作方保质保量按时交付首批合格产品后,企业预付下一批产品60%的加工费,并出资在合作方加工当地注册分厂,领取相关营业证照,由企业统一缴纳税费; ▲合作方交付首批产品后,企业无条件全额退还合作方所缴纳的定单订金; ▲企业承担往返运输费用; ▲提供相应产品技术员去合作方所在地,上门进行技术培训指导生产; ▲每月结算1—2次,按时验收产品,并于验收当天一次性现金或转帐方式结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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